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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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337233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

卢晓伟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对改革成本的支付和为满足推动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巨大资金需求,使得对政府公共融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但由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自行举债,面对资金的严重不足,地方政府不得不以“多元化融资”方式,变通地进行大量合法或不合法的债务融资活动,从而形成了巨额债务。此外,地方政府欠发的工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的缺口,地方金融机构的支付缺口以及地方国有企业的坏债等,也都是在现行体制下,需要由地方政府承担全部或部分最后偿债责任的债务。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部门能够说清楚我国地方政府到底共有多少债务,但债务形式多样、债额巨大,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这些债务长期处于政府的统计和监管之外,必将成为诱发和加剧国家债务危机和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全面认识并规范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以降低其债务风险是本文研究的主题。 本文从地方政府债务的概念问题着手,理论联系实际,采取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地方政府债务研究。依据债务的定义,结合我国的现实,本文认为,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为获得某种经济利益,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向其他经济主体承担一定行为的义务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通过归纳我国文献中主流观点,在分析的基础上,笔者提出自己的观点。从经济体制、财政体制、行政体制、管理机制四个侧面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巨额地方政府债务产生的根源。认为导致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政府与市场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尚未调整到位而带来的体制性债务风险;其次是财政体制改革中因分税制改革改革不彻底,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明晰等加剧了地方政府债务的扩张;然后是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不良的政绩观等促进地方政府债务快速增长;最后是因管理机制缺陷等因素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 在明确巨额地方债务形成的根本原因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加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根本之策在于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源头治理;增强风险意识,切实加强管理;建立预警和后备机制,提高防范和抵御风险能力;建立地方公债制度,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 总之,地方政府债务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将各种方法协调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将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水平,建成高效政府。

地方政府债务;行政体制改革;债务风险;债务管理;政府管理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郑敬高

2008

中文

D035.5

47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