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伦理思考
我国正处在一个全方位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保守的传统社会向开放的现代社会过渡的历史变革时期。伴随着社会的转型,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利益结构、权力结构以及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国家权力运用者的公务员,其伦理道德观念必然影响其行政行为。由于公务员扮演着“公共人”和“经济人”的双重角色,其自身的矛盾性必将使其陷入伦理困境,导致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而克服行政伦理失范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行政伦理本身的制度化,在行政伦理立法的基础上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
本文即是从这一背景出发,基于对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思考,以“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迟迟未能出台”这一现实情况为切入点,从行政伦理制度化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剖析,并着眼于行政伦理的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探求个人道德和制度伦理的平衡点,并试图寻找出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使公务人员能够直面自身的财产申报,营造公务人员依法申报财产的氛围,以确保建立切实可行的财产申报制度,制订、实施专门的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申报法》。
本文采用比较借鉴的方法,将国外的制度与我国现行制度相关条款相比较,并将国外一些好的做法进行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吸取外国经验教训,在探索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找准财产申报制度化的困境产生根源,从而有的放矢地探寻完善中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道路。并对现实中所观察到的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现象作进一步的分析,力图能够提供理想的解决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实行的方案,从而使理论具有较普遍的应用价值。
国际经验表明,公务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利器,是吏治法治化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在我国,现有的财产申报制度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如何借鉴国外经验,尽快构建起我国公务员的财产申报治理模式,完善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使之尽快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来,已成为当务之急。通过加强行政伦理的制度建设,强制实行公务员申报个人财产、来源及各种投资活动的制度,强化对制度服从的“他律”意识,逐步使“他律”习惯成自然,最终实现使公务员不断趋向“至善”道德境界这一目标。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伦理思考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公共管理
王琪
2008
中文
D035.2;D630.3
39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