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南非扣船制度比较研究
在海事诉讼中,海事请求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扣押被告的财产,以保证将来可能胜诉的判决有财产可供执行。船舶的价值较高,经常成为海事请求人首选的财产,因此经过长期的海事司法实践,船舶扣押己经成为最典型、最重要的海事请求保全方式。这也许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然而我国1999年《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颁布以后,我国的船舶扣押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船舶扣押制度中的一些具体问题随着时代的潮流做出了改进,某些问题尚存争议,也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调整。这些问题都需要人们的关注,需要有人进一步的研究。
船舶扣押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年的历史,在此期间我国通过借鉴国际公约和其他国家的做法,在本国海事审判实践的基础上确立了基本上完整的扣船制度,它与国际公约与其他国家的船舶扣押制度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是具有我国特色的海事司法制度。南非的海事法律具有深厚的英国法传统和渊源,近年来其立法大胆新颖,敢于打破陈规,虽然其关联船舶制度并没有为世界大多数海运国家接受,但却使南非迅速成为世界各地海事索赔人申请扣船的首选之地和亚太地区的海事诉讼中心,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可以说南非的海事立法虽然是后起之秀,但它的独树一帜早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它的海事立法某些方面还优于英国,值得各国研究和借鉴。本文试图对我国与南非两国的船舶扣押制度和司法实践进行初步的比较研究,在了解南非船舶扣押制度的同时以期促进和完善我国的船舶扣押制度。本文仅就船舶扣押制度中的核心问题,即船舶扣押诉讼形式、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与可扣押船舶的范围、船舶扣押的担保与反担保以及错误扣船和扣押船舶的拍卖等问题,在我国与南非两国的船舶扣押制度之间的联系与差异上进行初步探讨。同时本文还将就我国海运企业如何在南非规避风险提出应对措施。
本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简要的介绍了我国与南非船舶扣押制度的立法及适用;由于国内论及南非扣船制度的文章不多,且现有的文章多集中于南非关联船舶制度的讨论,所以对南非扣船制度的其他方面缺乏正确和全面的认识。
本文将在第二章中在大量援引中外学者专论的基础上,着重介绍并对比了我国与南非扣船制度中的扣船形式。
第三章相对全面的介绍了我国与南非扣船制度中的海事请求的范围,在与南非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对比的同时,本文质疑了部分权威学者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并对我国船舶扣押制度今后的立法提出了初步的建议。
在第四章本文将对比研究我国与南非可扣船范围,并全面介绍南非的关联船舶制度,与此同时为我国海运企业的如何在南非规避风险提出应对措施。
第五章探讨的内容为我国与南非扣船制度中的担保与反担保及错误扣船问题,本文将在担保金额的确定和错误扣船的认定标准上提出立法建议。
第六章涉及的内容为船舶的司法拍卖问题,本文将重点研究对比我国与南非判决前船舶的司法拍卖以及船舶价款的分配。
中国;南非;船舶扣押制度;海事诉讼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马炎秋
2008
中文
D996.19
55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