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建构研究
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是调整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由于其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而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应当向受害者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的法律制度。涉外产品责任当然涉及更多的涉外因素。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商品贸易的频繁往来,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己呈现出国际化趋势,涉外产品责任引发的诉讼案件日益增多,产品责任已从国内法领域跨入了国际法范畴,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国际产品责任法已经诞生。
现代意义的产品责任法最初形成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并首先发端于英美的判例法。因此,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发展相对完善,并大都确立了严格的产品责任原则。到了20世纪70年代,为了加强国际间的自由贸易合作,协调各国的产品责任法律冲突,有关产品责任制度的区域性国际立法文件和国际公约也已经出现,产品责任法律制度走上了统一化的立法道路。而我国的产品责任立法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虽然已经出具规模,但是由于起步较晚,相应的法律规定比较粗略,关于涉外产品责任立法没有实质性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和现代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的产品质量将面临国际市场的极大考验,作为被告的我国企业可能会遭受欧美等国家对产品责任的严格指控,而我国消费者作为原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权行动也将举步维艰。因此,面对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则的差异和不协调,我国必须要加紧完善涉外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体系建设。
本文即是想通过对国内外有关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从产品责任的基本理论入手,从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情况出发,建立起兼顾消费者权益和生产者利益平衡发展并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同时要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体系。因为只有相应完善的立法制度作为后盾和支持,我国企业和消费者才能在涉外产品责任诉讼中拥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和实体权利,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论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总共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章产品责任理论概述界定产品责任的概念和相近概念的区别,介绍产品责任的性质和归责原理以及涉外产品责任形成的主要原因,为研究产品责任的立法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第二章产品责任法的国际立法实践与发展主要介绍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产品责任立法状况,比较分析有关产品责任国际立法文件的特点,掌握现代产品责任立法的发展趋势。
第三章我国产品责任的法律现状和涉外产品责任的立法缺失从宏观和微观的层面分析我国现行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一些滞后规定的症结所在,为后面提出针对性地完善建议埋下伏笔。
第四章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完善此章为本篇论文的重点章节,通过上述对国际产品责任制度的比较研究和我国立法状况的客观分析,指出我国构建涉外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从实体法和冲突法的角度提出完善我国涉外产品责任的立法建议,同时要建立起配套的产品责任保险制度和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这对于维护我国的原告消费者和被告生产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此外,面对更具激烈的国际市场的竞争机制,“中国制造”要想保持其国际影响力和品牌威信,企业自身必须加强对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针对此点本文也从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的双重角度提出了一些当企业在面临涉外产品责任诉讼时如何进退的应对措施和维权建议。
涉外产品;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国际产品责任法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肖鹏
2008
中文
D922.295
75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