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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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336973

论艾滋病防治领域的国际法新问题

侯淑芬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艾滋病自1981年在美国发现首例病例以来,现在已经席卷全球,2007年艾滋病患者达到了3610万人,艾滋病已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其全球性的传播冲击了原有的国际法体系,冲击了国家主权的行使范围,并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国际法问题。 与艾滋病保护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不断引发争议。这个争议包括与艾滋病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艾滋病人获得普遍性治疗之间的冲突,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初衷就是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从而推动知识创新,但是由于包含知识产权的专利药品价格较高,艾滋病重灾区的发展中国家无力支付高额的医药费用,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考虑,发展中国家往往倾向于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由此不断引发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专利许可上的纠纷。TRIPS协议又进一步加强了药品专利的保护力度,更加深了发展中国家防治艾滋病的困境,问题不断出现。因此协调艾滋病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有效防治艾滋病之间的冲突就显得更为重要。 目前艾滋病在全球的传染形势使得人们往往对艾滋病人敬而远之,甚至出现不断出现歧视艾滋病人的情形。实际上,歧视艾滋病人、对艾滋病人采取隔离政策并不利于防治艾滋病,恰恰相反要达到防治的理想效果需要做的就是对艾滋病人的人权进行有效的保护。因此人权问题也就成为了防治艾滋病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艾滋病人的人权问题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国际社会已经出台了多部保护艾滋病人人权的国际公约及立法文件。 防治艾滋病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医学、法律、政治、文化等许多方面,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非政府组织是其中一支很重要的力量,非政府组织具有政府所不具备的灵活性、效率高等优势,能够弥补政府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不足。 由于主权国家的单独行动在跨国性的艾滋病面前表现出来的局限性,使得各国逐渐选择进行国际合作。对跨国性疾病的管理是国际社会的一项重要职能,主要是通过、国际立法、国际组织以及国家间的合作来完成的。在艾滋病防治中重要的国际组织有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国际合作在防艾工作中表现在多个方面:医学技术、法律制定、文化领域、人权方面以及提供防治艾滋病的资源。 最后谈到中国政府在防治_艾滋病领域中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中国一贯主张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借鉴别国成功的经验为其所用,中国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上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还需要继续努力。非洲国家是当前艾滋病传播的重灾区,中国历来主张援助非洲国家,并积极与其进行合作,因此在艾滋病防治领域,中国也应该主动的对其提供援助,援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医疗技术上的合作、资金物质上的捐助以及消除债务等。

艾滋病;防治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李雁

2008

中文

R512.91

64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