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法律问题研究
自然保护区的兴起,往往是人类对自然资源过度利用和环境破坏而被迫采取的强制措施。作为一个国家为保护和恢复自然环境而划定的特殊保护区域,它既是构成整体环境的一种环境要素,又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严格和有效的形式。近年来,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与环境健康水平的重要标尺之一。
作为拥有世界10%以上生物物种的国家,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349处,面积14995万公顷,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很大的成效。但是,由于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所致,我国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尤其是在自然保护区周边,大多数都是贫困人口,如何解决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周边社区发展经济之间的矛盾,一直是个难题。而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封闭式管理,忽视了保护区及其周边社区居民的利益需求,导致保护与发展产生了严重冲突,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成了巨大威胁。
面对此种困境,本文在我国社区共管活动的实践基础上,分析了社区共管产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构建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制度的建议。具体来说,全文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自然保护区概述
在比较国际、国外、国内关于自然保护区概念的重要观点后,阐述了本文所使用的自然保护区的定义;然后对自然保护区设立的意义、发展以及我国自然保护区概况进行了分析。
第二部分社区共管相关理论研究
主要介绍了社区共管的涵义,社区共管的由来及发展,并着重探讨了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的理论基础。
第三部分国外关于社区共管的法律调控及实践。
首先介绍国际环境法关于社区共管的有关规定,然后对外国开展社区共管的实践及相关法律政策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其对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启示。
第四部分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的概述
阐述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的涵义,介绍我国开展社区共管的实践,分析共管实践的实质,并总结共管实践的经验,最后对我国有关社区共管的法律政策规定作一介绍。
第五部分关于构建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考
分析了我国社区共管法律规定及实践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具体建议。
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生态环境保护;社区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郭院
2007
中文
X361;X321
54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