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海制度的演进及趋势
本论文在回顾公海的概念和范围变化的基础上,阐述了公海法律制度的演进过程和现代公海自由的内容,并说明目前公海区域所存在的问题及海洋法的最新发展,重点分析了现代海洋制度的实质。
公海区域严重的资源和生态危机,公海自由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公海向“不自由”发展。而要解决公海日益严重的资源和生态问题,本文认为应当建立新的公海制度。
在借鉴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应当建立一个管理公海的国际组织对公海实行统一管理,本文论述了公海法律地位的重新定义和管理公海的国际组织的应当具备的某些特征等。
第一部分,论述公海范围和概念的变化。说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公海的概念不断发生变化,而公海的范围也不断地缩小。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使公海的范围空前减少,公海在整个海洋中的主体地位受到冲击。
第二部分,公海法律制度的演进。说明海洋从“共有之物”,所有人都可以利用,到中世纪封建统治者争夺海洋权;再到近代海洋法,产生了领海和公海两个明确的概念,最终形成了现代公海制度。说明人们开发、利用海洋的能力不断提高和深化的过程,就是海洋制度的演进过程,目前的公海制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协调各国争夺资源的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阐述了现代公海制度的内容,重点是公海的法律地位、公海自由及其形成过程,公海上的管辖权以及公海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等内容。结论是公海制度从实质上是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均有权、或者说均不受干扰地向公海索取资源,是各国利益争夺的协调;“公海自由”在很大程度上是海洋大国和发达国家的“自由”。
第四部分,主要论述公海区域已经出现了相当严重的资源和环境危机,当代的公海法律制度没能顾及到全人类的利益,更没有顾及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没有实现。
第五部分,论述了公海制度的最新发展。随着《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以及其他涉及到公海渔业的法律文件生效,公海捕鱼自由宣告终结。另一方面,公海的管辖权也面临着新的问题,美国总统布什提出的“防扩散安全倡议”,不符合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说明公海制度仍在变化。
第六和第七部分是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启示以及对未来的公海制度的设想,在借鉴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基础上,认为应当建立一个类似于国际海底管理局的国际组织来管理公海。
海洋法;公海制度;国际海底区域;公海法律制度;公海自由;管辖权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李雁
2007
中文
D993.5
44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