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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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071481

公共财政框架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构建

赵秀萍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公共财政的职能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社区卫生必须纳入公共财政的供给范围,而且公共卫生支出的公平性要求在社区卫生服务领域应坚持公平性原则对城乡居民进行平等的财政支持。 社区卫生是我国刚刚起步,作为疗卫生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政府增加财政卫生投入,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优先发展符合我国基本卫生国情。但由于当前我国当前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产品实行的财政补偿政策不到位,造成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越规范、综合性服务提供得越多,经济上亏损越多的局面。政府间社区卫生事权和财权不对称,财政投入不足,公共经济补偿不到位,致使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仍然遵循传统的“以药补医、重医轻防、以医养防”的补偿模式,严重制约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借鉴国际上财政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成熟经验,从我国实际卫生国情出发,在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的社区卫生事权划分,以事权为基础调整政府间的财政收入,同时强化一般性转移支持的作用对经济落后地区进行补助;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推动社区卫生资源的整合,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软硬件服务水平,并针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起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管控机制;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支付方式要从“供方补偿”向“需方补偿”转变,以提高财政在社区卫生领域的支出效率;在财政直接补偿社区卫生服务的同时,政府应积极运用财政手段,支持医疗保险范围扩大及对社区卫生机构的覆盖、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支持药品创新、实施对廉价经典治疗药物的政府组织生产和政府定价保护。 此外,我国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模式应遵循公益、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投入主体、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组织形式、以全科医疗为基础、以城乡社区(村镇)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为主要服务内容;要持续深化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健康的外部环境,共同推进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快速完善和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公共财政职能;财政政策;公平性原则;财政卫生投入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金融学

杨林

2007

中文

F810.2;R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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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