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和行动法律依据分析
联合国维和行动以冷战的结束为分水岭分为第一代维和行动和第二代维和行动,两代维和行动从规模、使命、遵循原则等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相应地,法律依据也已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本文首先对传统维和行动法律依据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总结,从维和行动的宪章依据,维和行动所遵循的维和三原则、联合国有权机关作出的派遣维和行动的决议、相关的双边协定、特权与豁免的规定、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原则与精神等方面进行了探讨。而第二代维和行动较第一代维和行动从指导思想、规模、任务授权等方面发生了很多新变化、新动向。由于第二代维和行动更多地是应对一国内部冲突,面对的是当地政府已经瘫痪、权力出现真空的情形,维和行动承担起了除了监督停火之外更多的一国国内政府应当承担起的责任,所以第二代维和行动往往被授予更加强硬的第七章的授权,武力使用原则已经不再限于自卫或执行任务受到武力阻碍,2001年12月份秘书长公布的(联合国维和行动迎战原则发展指导方针)成为任务区指定迎战原则的指导性文件。同时由于维和行动越来越多的介入到武装冲突中,更多的进入到国际人道主义法调整的范围,联合国秘书长1999年做了《关于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公告》,将维和行为适应的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原则与精神进行具体明确。随后,为了进一步保障维和人员的安全,1994年12月大会通过了《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对于“侵害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罪”进行保护性管辖。在对第二代维和行动法律依据的新发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建议建立一个完善的联合国维和法典,用法律形式明确维和行动的基本准则和指导原则,明确各部分的分工,使行动有章可循。同时建议制定一个比较全面地、更加强有力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统一的迎战原则,统一规定武力使用的条件和程序,以防止出现滥用武力侵犯人权的和消极执行任务的情形,以期更有效地促进维和行动的顺利开展。
维和行动;联合国宪章;迎战原则;国际人道主义法;维和原则;维和法典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
李雁
2007
中文
D994
62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