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上金融衍生品投机交易风险防范研究
近二十年,来国际投资市场上以各种金融衍生产品为交易手段的投资活动愈演愈烈。1972年,在芝加哥商品交易交所(CME)诞生了首份外汇期货合约,从此,这些原本以风险管理和规避金融监管为产生目的的金融衍生产品因其天然的高杠杆性和巧妙的交易机制,进入国际投资市场后很快为投机者们广泛运用并成为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成功的投机工具。随着1993年巴林银行事件,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2004年11月30日中航油破产一系列震惊全球的以金融衍生品投机交易而起的恶性经济事件发生后,金融衍生产品的投机风险防范就成为国际投资金融的理论研究界和政策制定界最为关注的问题。2007年1月于瑞士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即把主要视线投放在有关对冲基金金融衍生品可能引发市场危机的可能性上。而对于我国来说,自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和承诺逐步放开资本市场以后,对于引进金融衍生品交易制度和放宽对国外投资者进行各种间接投资的限制的要求越加强烈。本文在这种实践需求的背景下,通过东南亚金融危机等经典案例的回顾与分析,深入研究金融衍生品在国际投机交易中的运用和作用原理,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力图寻求一条高效,完善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
金融衍生品;国际投机交易;风险控制;风险防范;资本市场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贸易学
李京梅
2007
中文
F830.9;F830.59
63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