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责任保险法律问题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工业化程度也有了很大提高。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越发严重,恶性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害,还极大的破坏了生态环境,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恶性环境污染事故往往带来巨额的损害赔偿以及环境治理费用,这是任何—个侵权^、都承担不起的,等待它们的只有破产。
环境责任保险是风险责任社会化原理在环境侵权领域的最新发展,是责任保险制度与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相结合的典范,也是应对我国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的有效方式。它通过保险这种行之有效的社会化风险救济机制,将广大投保人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为环境污染事故的损害赔偿以及环境治理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企业只需支付一定数量的保险费,便可将巨大的环境损害赔偿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并最终分散到每—个潜在的污染者身上。
环境责任保险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承保范围、险种都非常有限。在理论上,学界对环境责任保险问题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但在广度与深度上还远远不够,更谈不上建立一个完善的、系统化的环境责任保险法律体系,对于那些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设想更是鲜有提及。本文旨在充分参考和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所面临的特殊国情,构建一整套完备的、系统化并具可操作性的环境责任保险法律体系。
本文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的是环境责任保险的基本概念,从责任保险制度出发,引出环境责任保险的定义和特征,为下文的进一步阐述作了铺垫。第二部分则从理论方面对环境责任保险的社会思想基础、法理基础进行了深入阐述,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三部分,结合我国特殊国情,从必要I生和可行性两方面对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本文的第四部分着重对国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情况作了介绍,通过横向的比较,分析其优缺点,总结各国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最后,本文把落脚点放在了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上,对构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制度设计,通过对细节问题的把握,初步构建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责任;责任保险;环境责任保险;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风险责任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肖鹏
2007
中文
F840.69;D922.284
40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