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互动关系研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标志着国际海洋新秩序开始建立。公约的生效已经并正在给世界海洋格局带来重大的影响。作为现代海洋法的主要渊源和权威性文件,《公约》不但对我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我国海洋行动的法律依据和国内海洋立法的参考依据,同时,由于公约本身就是国家间意志妥协的产物,因此,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家,也可以在《公约》规定的框架内对有关问题进行合理的、适度的、符合本国利益需求的解释,来积极参与以《公约》为框架的国际海洋制度建设。
本文试从中国政府参加《公约》制定的历史进程入手,分析在海洋法制建设领域的影响因素、中国参与海洋法会议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公约》中规定的几个主要法律制度对中国海洋立法和实践所产生的重大影响,以及我国在面临海洋事业大发展的国际形势下应当如何有效地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参与国际海洋立法活动,进行简要的分析,提出我国在新时期开展海洋法制工作的新目标,在重视海洋权益、加强海洋意识的前提下,既要按照《公约》的要求加强国内海洋法制体系建设,也要按照《公约》的要求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为《公约》的调整与完善提出自己的主张。
本文主要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中国与《公约》互动关系的历史进程,其中回顾了中国参与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历史进程,并对新中国成立后国际海洋法影响下的国内海洋立法实践分阶段进行了梳理。第二部分,从领海制度与毗连区制度来分析《公约》与中国的互动关系。首先对领海和毗连区制度的确立与发展进行了概述,其次介绍了中国关于领海和毗连区的法律主张并分析了现行领海和毗连区制度对中国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第三部分,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来分析中国与《公约》的互动关系。首先介绍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确立与发展过程,其次阐述了《公约》产生过程中中国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法律主张,并对现行制度对中国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进行了分析。另外,以中日东海划界问题为例,来分析中国在大陆架划界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第四部分,从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来分析中国与《公约》的互动关系。首先阐述了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确立与发展过程以及对中国所产生的影响,其次分析了中国目前在区域制度方面的成就和贡献,最后提出了中国在国际海底开发方面应当加强的有关举措。第五部分,从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来分析中国与《公约》的互动关系。其中,分别介绍了在《公约》产生过程中和《公约》产生后中国关于国际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立场,并分析了国际海洋环境制度对中国海洋环境制度的影响,以及中国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包括全球性合作和地区合作、双边合作。第六部分,主要提出了笔者关于中国参与海洋国际制度建设的一些思考。首先分析了中国在《公约》谈判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未来海洋法制建设的设想,要增强海洋意识、建立海洋政治大战略,要重视国际海洋法与国内海洋法的互动关系,重视国内法中海洋法与非海洋法之间的关联,最后,要加强海洋事务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海洋制度建设。
海洋法公约;法律制度;海洋格局;海洋立法;海洋权益;海洋事务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
刘中民
2007
中文
D993.5
48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