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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D328777

中韩驰名商标制度比较研究

沈奉洙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品牌战略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而商标作为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速度之快是惊人的。驰名商标是商标中的佼佼者,对企业推进品牌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国都对驰名商标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以维护驰名商标权利者的合法利益。  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驰名商标的基本理论。主要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历史沿革展开,分别从国际上、中国和韩国三个角度入手;接下来,明确了驰名商标保护的三个理论,并简要介绍了目前主要驰名商标大国和国际上驰名商标保护的内容;最后对驰名商标的价值和作用进行了探讨。第二部分是文章的主体,着眼于中韩两国法律对驰名商标保护和认定的具体制度。第一节从两国对驰名商标含义的不同认识和界定,进行比较。中国的驰名商标,在韩国类似于著名商标或者是周知商标,而中国的著名商标与韩国商标法上的著名商标含义不同。第二节从中韩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权限和程序方面进行比较,由于中韩两国不同的立法体制,在认定机构和权限上存在较大的差异。第三节是认定因素和标准的比较。相同点在于两国的标准都不是非常具体的,在实际的认定中可操作的空间比较大,存在很大裁量性,但是中国认定因素上相比较而言,走在韩国的前列,这方面韩国是需要向中国学习的。第四节是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比较。其中最主要的是韩国对跨类商标的保护是领先于中国的,更符合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第三部分是正视中韩驰名商标存在的问题并相互借鉴,最后提出完善的建议。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和韩国之间的贸易量越来越多。随着两国贸易的增长,中韩两国到对方国家的投资也越来越频繁,随之发生的中韩企业之间的驰名商标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在这里分析中韩《商标法》中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方法、中韩两国《商标法》中存在的问题等,对于解决商标纠纷有重要意义。本文希望通过对两国在驰名商标保护上的比较,相互借鉴,并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理论与大量的司法实践,为完善中韩两国驰名商标保护理论与立法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商标法》;立法模式;适用范围;责任主体;中国;韩国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

刘惠荣

2013

中文

D923.43;D931.263

69

2013-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