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目录>
<
DOI:10.7666/d.D327825

论见义勇为法律制度的完善

朱孟杰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见义勇为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尴尬局面。本文写作的目的就是在于如何解决这种尴尬的局面,文章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对见义勇为进行一个界定,文章先从见义勇为的语义学概念说起,在分析了国外有关“见义勇为”的表述,总结国内学术界各表述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定义,定义主要从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和主体三大方面展开阐述。  第二部分梳理和解读了我国有关见义勇为的立法现状,分别从民法、行政法、刑法和地方法规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由于当前对见义勇为的理解不同,所适用的法律条文也不同,因为产生了不同的学说,主流的观点包括无因管理说、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说、公平责任说和行政协助说,第三部分主要对以上的学说进行了概括和分析,在评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见义勇为是一种公法和私法兼具行为,需要公法和私法的共同调节。  第四部分分析了当前见义勇为立法的不足,而解决这些不足最好的办法就是制定全国性的统一立法,第五部分从制定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原则、框架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最后一部分对国家补偿、赔偿救济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行政奖励着重进行了阐述。

法律制度;见义勇为;立法现状;赔偿救济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胡家强

2013

中文

D923

38

2013-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