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学生英语语法词素习得顺序研究
第二语言习得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但在此之前,该领域的研究就已经开始了。在20世纪50-60年代,对比分析主要将注意力放在母语引起的干扰错误上;到了70年代,错误分析认为在第二语言习得的过程中,母语的干扰是微乎其微的,至少在句法领域是这样;因而,他们主要将注意力放在外语习得过程中,由于外语语言内部本身的复杂性而引起的发展错误上;进入80年代后,第二语言研究倾向于将干扰错误和发展错误纳入中介语分析的框架中加以统一研究。因而,贯穿于第二语言习得发展历程的一条主线就是母语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或者说,中介语是像某些人所说的,是一个逐渐从母语向目标语过渡,去除母语特征而获得目标语特征的过程呢,还是一个跟孩子习得母语方式相似,逐渐创造出一套目标语规则系统的过程呢?这其中,对比分析支持前一种观点,而错误分析则支持后一种观点。第二语言习得从最初的对比分析,转到后来的错误分析,实证研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些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句法领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Dulay和Burt对英语语法词素的研究。研究者们希望通过这类研究来证明二语习得遵循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天然顺序”,并得出这样的结论:二语习得过程与母语习得过程是相似的,都是一个“创造性的构造过程”;在二语习得的过程中,母语影响不大。实验者的意图与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是相一致的。
这些实证研究同时也为中介语的普遍性提供了证据。研究表明,中介语的发展过程遵循着三个普遍性的原则,即1)中介语的变化具有系统性,中介语的语法规则同样遵循语言的普遍法则,内在一致性的特征,学习者的中介语是系统的,受内在规则支配的。2)中介语显示相同得习得顺序和发展序列,二语学习者的语言习得是依靠内在法则引导的,而这种内在法则与他们的第一语言关系不大。3)中介语有时也或多或少地受到第一语言的影响。了解中介语的普遍性,能使我们更好地认识二语习得的内在规律。
对于中介语的普遍性以及相关理论研究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Chomsky的i“普遍语法”理论,该理论认为,语言习得机制中的普遍语法是由“原则”和“参数”构成的。“原则”是指适用于任何语言的高度抽象的语法构成,而“参数”则反映了语言与语言之间的差异。语言中的原则反映人类语言的普遍性,是人类的生理天赋。Chomsky的理论是用来解释第一语言习得的,那么这一模型是否可以用来解释第二语言习得呢?这成为了第二语言习得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对此,我们作了以下三个假设:1)第二语言习得不涉及普遍语法。2)第二语言习得间接利用普遍语法。3)第二语言习得直接利用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的句法领域,我们更加倾向于第三种观点,认为第二语言的句法习得方式与母语句法习得方式相似。
继Dulay和Burt之后,研究者们对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的英语语法词素的习得顺序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不同母语的学习者在习得英语语法词素时遵循着大致相同的顺序。这些研究中的受试者主要是以西班牙语,法语,和德语为母语的学习者,而这些语言与英语又属于同一语系。那么,以汉语为母语的中国学习者是否也会遵循这一顺序呢?本文拟从这一角度出发,运用横向截面的实验方法,来研究中国中学生英语语法词素的习得顺序,并与西方学习者的习得顺序进行比较。论文的理论意义在于对“创造性构造过程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而其实践意义则在于为中国学生的英语教材编写和英语教学提供一定的参考。
英语;语法;中介语;中学生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常宗林
2005
中文
H314
56
200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