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分化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研究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稳定关系到整个国家经济的稳定。因此要确保农业的基础地位不能变,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我国农户分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外流,农民兼业化严重,出现了农村生产的老龄化和空心化问题,造成农业生产效率低下,这与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相矛盾;再加上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农业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呈恶化趋势,而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仍以经营规模小、自给半自给的家庭经营为主,这种经营模式很难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因此,必须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从而改变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鉴于以上原因,本文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时间顺序,对本文进行了结构安排。第一,培育前准备阶段研究内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进行界定,并且分析其主要的特征,从而找出研究需要的相关理论;通过对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的历程进行梳理,从其演变轨迹中找出其产生的动因和趋势;并从生产要素视角探寻培育过程中的影响因素。第二,培育过程阶段研究内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机理模型,并对机理模型进行流程分解,从而加强每一流程的控制性;在过程模型和流程分解的基础上,对政府、农户、社会组织等的权责进行社会分工,构建他们之间协调合作机制。第三,培育后运行反馈阶段研究内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后的运行模式进行了探讨,比较了各种运行模式的优劣;构建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绩效评价体系;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路径选择。论文主要结论包括: (1)要清晰界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概念。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虽然学者们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特点进行了相关说明和研究,但是目前学术界仍没有达成一个权威或一致的定义。定义的模糊很容易造成对政策的错误解读,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实际执行时,很容易由于概念错误解读而产生不当的行为。因此,需要完善概念的制定、修订工作,从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是内部动因和外部动因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历程的梳理,我们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生经历了解放前的原子化经营、计划经济的合作经营和市场经济的社会化经营等几个阶段,从其发展趋势来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走向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和社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是内部凝聚力和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可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需要生产要素的支持,但是要素配置中要根据经营主体的差异性提供差异化的要素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需要农村金融、人力、土地、技术和制度等各种要素的支持。利用山东省调研数据,采用多元Logit模型各要素支持效果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各个生产要素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的效果不同,并且相同要素对不同类型的主体支持效果也不同,这就决定了在培育过程中,要发挥各要素的不同作用,同时要好注意针对不同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差异化的要素支持政策。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对其培育过程进行流程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过程是一个融汇了人力、资金、土地、技术、信息、管理等要素的综合配置,以及在要素配置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农户、金融机构、农业协会、信息部门、物流部门等多种社会组织共同协调配合,其培育过程是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与一体的系统工程。要完成这样的一个复杂系统,需要对其进行流程分解,从而将复杂系统分解成有序地、简单的流程进行管理,有利于加强对每一流程的控制和考评。 (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想长效发展,必须创新其运作模式,建立运作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是简单的促使其产生,更要注重其产生后的长效运作模式。长效运作模式必须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基础,建立各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传统的“农户+企业”运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要求,必须创新运作模式。在坚持实用、有效和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推行“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和股份合作制运作模式,同时加强买断式、合同式、合作式、企业化和股份式利益联结机制。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效果的好坏,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绩效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后,为了实行反馈控制,需要对其培育效果进行合理评价,所以,必须构建有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所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不仅要考虑到财务指标,也要重视培育过程中的流程、市场、成员、技术和社会等非财务指标的设计,从而更全面地考察每一指标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效果,从而更能加强其培育流程的管理,通过指标评价反馈,找出控制的重点。 (7)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路径选择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较晚,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为我所用,但考虑到国外政策、文化、经济、地理等要素的差异性,我国要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选择性地进行借鉴,从宏观和微观视角提出加强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管理水平、生产技术,加快土地要素流转体制创新、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机制、改革农业补贴和税收制度等措施,构建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
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现代化建设;农户分化
中国海洋大学
博士
农业经济管理
高强
2015
中文
F320.1
219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