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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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071610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比较研究

王璟珉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1968年哈丁提出了“公地的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的重要观点。该观点一经问世,就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并成为人们认识诸多具有稀缺性特征的环境和资源问题的理论依据。当时间推进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出现也被当作是“公地的悲剧”来看待,人们以此为基础展开了对如何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讨论。然而,本文认为“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的悲剧’”是一种没有经过充分验证就被默认为事实并在集体无意识的状态下被广泛认同的错误观点,这可以上升为一种现象,即为“冥王星现象”。正是在对问题本质的认知上出现了错误才导致了目前在缓解全球气候变化上的政策措施的低效性。作为唯一一部旨在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协议,《京都议定书》从1997年得到缔约国的一致通过到如今已经经历了十个年头,但仍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即便是其中态度积极的欧盟成员国,也感到实现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的困难性,更不用说中途退出的美国了。本文分析认为,国际协议的失效当然有其机制设计上或者说是操作层面上的缺陷,例如实施成本过高、约束力较差、参与国过多且过于复杂等,但归根到底造成协议出现种种缺陷的原因是它建立在有失正确的认识之上,即认为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的悲剧”。因此,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这种认识进行重新检验、修正与完善是认清该问题的本质和找到更加有效的解决办法的根本途径。这就需要对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的悲剧”同时进行解构,并在解构后的认知比较框架中对两者的差异进行分析探讨。 本文认为,全球气候变化和“公地的悲剧”在问题的基本假定、预期影响和解决方案的认识上都表现出了明显的差异,它们在这三方面组成的认知框架下具有八个不同的特点。在对问题的基本假定的认识上看,全球气候变化完全不同于“公地的悲剧”,它探讨的是一种典型的根本不确定性问题;影响气候变化的因素也不是单一的,而包括人为和自然的多种因素在内,且它们彼此还具有相互作用的特点,这造成了影响因素的复杂性;但应该承认科学技术对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积极作用,尤其是清洁技术具有的巨大的发展潜力,使得技术解决方案存在可能。 在对预期影响的认识上,全球气候变化也与“公地的悲剧”有明显差异。它造成的全球毁灭性悲剧并非是注定的,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短期利益无法均摊、风险并非共担,长期即便有负面影响,其危害程度和适应能力也各不相同。本文通过分析发现这种差异性的影响造成了国际上六大利益群体的形成,即石油业为主导的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美国等个别发达国家、欧盟为主的发达国家,以及中国、印度为主的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依据分析建立的“六大群体利益比较分析框架”中,本文指出全球气候变化对各群体的影响各有差异、并非共同承担悲剧的主要原因是每个群体中的决定性特征存在较大差异,这也就直接影响了个利益群体对待减缓气候变化的立场与态度。 在对解决方案的认识上,缓解全球气候变化无法依靠单独的主权国家或个别利益群体的力量,而必须以国际社会为主导。但在目前以国家利益优先的国际政治格局中,缺乏法律强制力的国际社会不适合采用具有强制性的政策对温室气体排放权进行分配,也难以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和相关奖惩制度的监督实施,而应该加强在道德与良知的呼吁方面的努力,从而加强公众的环境意识,由下而上的推进有利于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社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高政府、非政府组织及个体在科学技术方面研发的积极性。 总之,本文并非否认“公地的悲剧”的存在,也不否认全球气候变化可能存在的危害,但认为全球气候变化并非“公地的悲剧"。通过对认知比较框架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本文有助于人们理解当前以《京都议定书》为主的解决方案为何效率较低,更有利于人们进一步认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为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提供了更为完善的认识基础。虽然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具有不确定性,该问题的特性也可能在未来发生改变,但本文提供的认知比较框架所具备的思维范式可以灵活的适应现实的变化。

全球气候变化;全球变暖;认知比较框架

中国海洋大学

博士

环境规划与管理

曹洪军

2007

中文

P467

132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